天津传媒学院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出台,公布如下:
本科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成绩/300x750x50%+高考文化课成绩x50%
合格线:
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6分
艺术类(不含舞蹈类、戏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357分
艺术类中舞蹈类、戏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313分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会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综合分满分750(适用范围除戏曲外的所有统考科目,保留两位小数)
艺术本科批: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历史组)332分;艺术(物理组)314分。
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声乐)类230分;音乐教育(声乐主项)类208分;音乐表演(器乐)类240分;音乐教育(器乐主项)类230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240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47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228分;播音与主持类241分;美术与设计类197分;舞蹈类224分;书法类236分。
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历史类,本科418分
综合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327分
本科舞蹈类、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的服装表演、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50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x50%+(专业分÷专业满分)x50%〕x750
播音与主持类: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x70%+(专业分÷专业满分)x30%〕x750
分数线:艺术文288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艺术类本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70分
艺术类本科批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150分,音乐类140分,舞蹈类180分;播音与主持类180分;表(导)演类170分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 %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70%
普通类历史科目组:450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
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文化课分数线:
专业课分数线: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美术与设计类,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专业成绩/300)x750x50%。
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70%+(专业成绩/300)x750x30%。
普通类历史组 本科线:486分
普通类物理组 本科线:429分
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类(声乐)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189.85分;
音乐表演类(器乐)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192.50分;
音乐教育类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193.50分;
舞蹈类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230.60分;
戏剧影视表演类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227.67分;
戏剧影视导演类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191.17分;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文化线429分,专业线192分;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文化线321分,专业线206分。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
文化成绩x70%+专业成绩x750/300x3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
文化成绩x50%+专业成绩x750/300x5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50%+省统考成绩x2.5x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60%+省统考成绩x2.5x40%。
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32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8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315分,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98分。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文化科总分355分,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220分。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文化科总分355分,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215分。
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50分,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210分。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85分。
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50%+省统考成绩x2.5x50%。
普通文化分数线:首选历史402分,首选物理370分
艺术文化分数线:首选历史302分,首选物理278分
艺术统考分数线:音乐表演方向190分,音乐教育方向180分,舞蹈类195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95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30分,播音与主持类226分,美术与设计类205分
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历史类本科批次:467分;物理类本科批次:438分
音乐教育类:文化345、专业170;音乐表演类:文化315、专业190:;舞蹈类:文化285、专业180;戏剧影视表演类:文化340、专业210;美术与设计类:文化330、专业205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
高考总成绩X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
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一、普通类:
首选物理科目: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87
首选历史科目: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58
二、艺术类:
首选物理科目: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328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309分;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290分;
舞蹈类:270分;
首选历史科目: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389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366分;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343分;
舞蹈类:320分;
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50%排序
本科批:历史类414分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x50%+专业课总分÷300x750x50%
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x70%+专业课总分÷300x750x30%
普通类本科批:
历史412,物理374
艺术类本科批: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281;专业234
音乐表演(器乐):文化281;专业210
音乐教育(声乐):文化281;专业227
音乐教育(器乐):文化281;专业217
舞蹈类:文化281;专业228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374;专业211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文化281;专业240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文化281;专业242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281;专业200
历史组本科批次分数线:405
物理组本科批次分数线:35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70%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