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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作者:点击:

【来源:学生处】【打印文章】

摘要:

天津传媒学院

学风建设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优化学习环境,浓郁学习氛围,增强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风建设的目标

  通过多种途径,有步骤、分阶段地扎实推进学风建设。将学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实现“五高四低”工作目标,即学生出勤率高、学位绩点高、过级率高、获奖率高、就业率高;学生不及格率低、违纪率低、作弊率低、旷课率低。切实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学风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红

  副组长:王月芹 王百川 张继勇 朱苏苏 宋 月 刘腾腾 李  慧 李玉亮

  成 员:徐佳佳 何林武 王 璐 樊 华 袁 芳 项亚楠 王晨旭 刘晨阳 张梦丽 

  白晓远 王宏彬 阿斯木·阿哈麦提江 王 伟 孙志丽 冯甜媛

  孙 康 尹焕朝 宗蓉蓉 陈雅彬 陈 斌

  刘佳奇 李玉茜 李 璐 张以诚 刘 丽 赵婉如 齐骏斌

  张鸿超 张玲睿 孙晶晶 田敬文 贾皓宇 田梦娜 汪圣文 李 昕

  徐 娇 崔 引 赵 睿 王文超 杨培武 刘 熠

  田沐瑶 高 妍 高露萍 于 倩 刘瑞欣 周思文

  三、学风建设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学院自查、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19日。各学院教育主任及辅导员负责,学生干部配合检查,做好记录。

  2.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检查阶段:10月22日-10月26日。

  (三)检查内容

  1.学生出勤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

  2.学生上课学习状态:检查学生上课是否带教材,做笔记,是否精神状态饱满,与教师形成教与学的互动,是否减少了睡觉、玩手机、吃零食等影响课堂教育教学秩序的现象。

  3.学生课堂纪律:检查学生上课期间是否存在交头接耳,随意进出课堂的现象。

  4.检查各学院学风建设月工作计划及学风建设月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校委会。

  四、检查反馈,表彰奖励

  (一)前期: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风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得学风建设深入人心。中期:学生处反馈检查结果,各学院汇总改进前期发现的问题。后期:总结、评优。

  (二)在学风建设检查期间,学院到课率达到90%以上,结合日常学风检查情况,评为“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荣誉称号。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在学风建设检查期间,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情况良好,且到课率一年级达到95%以上、二年级达到90%以上、三年级达到85%以上的班级,授予“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学校将给予表彰。

  (四)学风建设检查期间,学生若存在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经教育引导不改者,将依据《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理,且不得参加校级评优。

  五、学风建设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创新形式

各学院要将培育优良学风作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学风教育管理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二)制定计划,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将学风建设活动纳入本院工作的重要日程,根据要求,结合本学院学风建设实际,制订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持之以恒地推进学风建设。

  (三)挖掘典型,注重宣传

在开展学风建设过程中,各学院可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随时报送学生处德育科。学生处将充分利用超级校园、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报道各学院推进学风建设的成果。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学院要对此次学风建设检查自查阶段进行总结,撰写自查工作报告。在学风建设活动期间,学院到课率低于85%的,同时上交整改措施,于10月31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和整改措施报送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