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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作者:点击:

【来源:学生处】【打印文章】

摘要: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我校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实施方案》天体艺学〔2014〕5号文件,我校将开展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比赛。由于辅导员是我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院辅导员的工作水平,我校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以此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有关精神,提高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优化学生工作队伍,更好的发挥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主力军作用。根据我校实际,现决定举办首届辅导员技能大赛,其中初赛笔试环节为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比赛。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校辅导员自我学习、自我认识的能力,根据当前要求,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强化学生工作队伍的理论知识和育人管理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专业化辅导员队伍。

  二、经验交流比赛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所需的综合素质、学生管理知识、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事政策分析、学生工作业务与管理方法、心理健康教育及指导、实践与考察等。

  三、具体要求

  1、参会人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团委书记、各个二级学院教育助理以及辅导员。

  2、经验交流的稿件要体现出育人理念、育人方法和辅导员责任,以及工作成绩,在平时工作与生活中如何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3、要求经验交流稿件1500-2000字,交流时必须做到脱稿演讲。

  4、本次工作经验交流所有辅导员都要上交经验交流稿件,但工作经验交流比赛当天只有10名优秀辅导员教师进行经验交流比赛,各个学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影视学院 3人、音乐学院3人、视觉艺术学院与管理学院2人、戏剧学院1人、舞蹈学院1人,具体比赛人员由教育助理进行安排(各个学院所分配的名额包括教育助理及辅导员)。

  5、工作经验交流比赛时间为4月10日下午18:00点,地点综合楼C101,4月8日各个学院自己进行经验交流,由教育助理根据本学院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表现,选择优秀的辅导员参加4月10日比赛。

  6、各学院教育助理要加强对本次交流学习的组织领导,要把组织参与工作交流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交流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