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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作者:点击:

【来源:学生处】【打印文章】

摘要: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根据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手册中《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清明”假期学生出行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我校定于2014年4月5日-4月7日为清明节假期4月8日正式上课,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要告知学生必须在4月7日18:00前回校,以免影响8日正常上课。

  二、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必须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出行主题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条款,教育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若参加集体或个人“清明节”纪念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守纪。

  三、假期离校统计表

  各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要在学生离校前与学生签订学生处统一印制的《2014清明节天艺学生重大节日安全出行统计表》,学生要亲自签安全协议,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必须逐一登记学生的姓名、电话、离返校交通方式及时间安排。

  四、假期留校统计表

  各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要在放假前把所有留校学生进行统计,签订学生处统一印制的《2014清明节天艺学生重大节日留校统计表》对不回家留在学校的学生有教育部门值班人员负责代管。

  五、具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在班会上强调:

  (一)4月7日晚18:00前返校,如18:00后有未返校学生要求次日早返校确保上课。

  (二)作为大学生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要学会辨别是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告知学生选择乘坐学校规定的交通工具离校或返校(11路或校车)。离校或返校途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要提高与他人交往的警惕性,不要随意将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四)学生乘坐出租车,请告知家人、老师及朋友所乘车辆的车牌号、出租车司机运营证号及乘车地点等信息。(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出现的意外与学校无关)

  (五)“清明”放假期间,学生不要到人群拥挤的场所,以免发生人身伤害及受到不良影响,注意饮食卫生,要做到学业休息两不误,安全文明渡假期。

  (六)假期期间学生禁止酗酒,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学生不得到危险地方游玩,自行外出或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不得到江、河、海、湖、水库等游泳)

  (八)学生出行需提前购往返票,以免影响正常上课。(乘坐校车必须提前在校园网订票)

  (九)学生不得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或参加游行等群体活动,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学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十)假期期间学生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守纪,出现意外情况及时与家长和老师取得联系。

  附:

  1、离校统计表

  2、留校统计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