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规定,我校标准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修业年限最长为6年,为加强本科生培养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籍管理,经核查,拟对以下74名已超最长修业年限学生进行退学处理,详细名单见附件《超最长修业年限学生名单》。
公告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
本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电话022-22828019。如未在公告期内到学校提出异议,无论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正式退学处理。
天津传媒学院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