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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和引导大学生在天开园创业,培育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天津市《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大学生创业奖励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至窗口受理材料时间为准,含五年)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本市的部属院校和河北工业大学)在校生。

  (三)奖励标准

  由本科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0.5万元,由研究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不高于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每位创业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只享受一次奖励。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材料。该项政策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人填写《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

  (二)拨付资金。为激励大学生创业企业,资金由天开集团及时、快速、足额兑现。

  三、截止时间

  (一)首轮兑现。为激励天开园核心区首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对于2023年6月25日(周日)18点前报送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天开集团将于6月底前拨付奖励资金,快速兑现奖励政策。

  (二)常态化兑现。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该项政策实行常态化受理,每月20日前由天开集团兑现拨付上一个月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

  (二)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该项政策由市科技局(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022-58832908

  附件:1.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

  2.佐证材料清单

  3.在校生证明(模板)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市科技局将陆续发布相关政策兑现征集受理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创新主体和创业者踊跃申报,具体可关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和“天开高教科创园”专题专栏。

来源网址:https://www.tjtkfz.com/show/202304191519051494/202306201000002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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