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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教委 2022年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学院(部)、相关处室:

根据《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学术创新价值和应用实效。在面向市级党政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我市各高校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责任。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

3.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重大项目不得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同内容的课题。

三、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2022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

2.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15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材料(纸质版)报送行政楼三楼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tyky201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结项

1.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编写的专家建议等成果必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号”。

2.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研究成果除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

(2)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主管部门法规文件并出具采纳证明。

3.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应具备: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论文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项目核心内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文摘》全文转载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为政策法规文件等。

五、工作要求

1.学校按要求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2.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2022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zip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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