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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作者:点击:

【来源:基建处】【打印文章】

摘要:


我校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采购(附件 1 技术参 数、附件 2 物资采购详细清单)。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传媒学院科文楼、立 德楼、餐厅、报告厅、宿舍散热器采购项目招标,共分为 1 个

招标单元。

四、验收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万元或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7.投标人具备标的物的售后服务能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10.“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8:3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公司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天津传媒学院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  

账    号: 122913356510888 

联 系 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5022168199

4.投标保证金退还:

⑴评标结束后第 10 个工作日退还。

⑵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⑶两个工作日内退款到账。

⑷退款账户为缴纳保证金账户。

⑸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也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需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履约保证金形式:汇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5月22日-5月23日18:00,可联系学校招标事宜联系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8:30之前,将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采购项目投标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 tcma58@163.com 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

2.中标人故意拖延或拒不按要求期限签订合同,视为放弃 中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有权选择其他投标人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后不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选择其他投标人签订合同。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15022168199

技术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2074939


附件:天津传媒学院散热器采购项目投标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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