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丨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作者:点击: 次
摘要:
各学院(部)、相关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组织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等作用,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主要包括天津市高端智库、天津市高端培育智库及其他智库。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批课题列为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主要围绕以下10个选题,根据申报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2至3项:
1.深化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
2.深化港产城联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高水平开放发展研究。
3.深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研究。
4.深化城市内涵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5.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研究。
6.深化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
7.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研究。 8.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9.深化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研究。
10.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研究。
以上选题原则上不能修改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自选课题申报重点项目的,不予受理。
(二)一般项目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智库自身特色专长、研究基础,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三)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智库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制定有适用于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4.能够为开展专项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和资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重点项目的,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智库申报本项目的,兼职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申报课题不得与所在智库及智库依托单位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各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对同类选题要优化整合资源、避免无序竞争。
2.申请人本次专项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本专项不与同年度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同时立项。在研的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已进入结项程序的除外);符合条件申报本专项的,之后又申请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最多只能按时间先后顺序获批一项。
(二)申请人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3000字。《课题论证活页》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三)申请人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着眼服务国家和天津市需求,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立项后发表相关成果或报送咨政报告,须标注本专项资助。
六、工作安排
(一)申报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做好申报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请申报人于9月17日前将《申请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六份和数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与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至邮箱tyky2015@126.com,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由市社科工作办、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学者、实际部门领导干部、相关行业代表等进行结项鉴定。逾期未提交最终结项成果,或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市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终止,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并退回剩余资金。
(三)强化智库成果特色,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于鉴定结项:
1.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央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
其中,获得中央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肯定性批示,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4000字以上理论文章的,结项等级为“优秀”。
2.一般项目研究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1000字以上理论文章;
(3)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决策参考类刊物单独采用。
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的,结项等级为“优秀”。
3.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的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
(四)不得将本专项研究成果用于市社科规划其它项目申请或结项,也不得将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研究成果用于本专项结项。
附件:1.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数据汇总表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丨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申报文件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