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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机构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各学院(部)、处室:

  为贯彻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满足我校毕业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就业指导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一、就业指导中心工作组织结构

  (一)领导组织机构

  主 任:王 军

  副主 任:陈 红 唐安娜

  成 员:白玉英 贾 超

  (二)二级学院组织机构

  就业指导中心下设五个小组:

  影视学院组长:牟彦彦

  副组长:逄洪凯

  组员:毕业班辅导员

  音乐学院组长:王艳荣

  副组长:王月芹

  组员:毕业班辅导员

  视觉艺术学院组长:李丽娜

  副组长:吴伟丽

  组员:毕业班辅导员

  戏剧学院组长:王和平

  副组长:杨旭

  组员:毕业班辅导员

  舞蹈学院组长:马斌

  副组长:闫奕霏

  组 员:应届毕业生辅导员

  二、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对全校各类要求推荐就业的学生进行就业咨询、指导和推荐就业;

  (二)积极宣传贯彻《劳动法》和国家有关的劳动法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毕(结)业生就业前的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

  (三)结合当前的就业形势,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就业指导工作,向毕(结)业生介绍用工信息,讲解求职技巧,重点是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顺利的走向工作岗位;

  (四)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日常联系,建立广泛的就业信息网络,广开就业门路。及时落实学生的实习及用工单位,建立学生实习(用工)档案,以便日后进行跟踪和服务;

  (五)根据毕(结)业生的情况和社会用工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校园现场招聘会、供需洽谈会等,以解决较大规模的学生推荐就业和扩大社会宣传效果,从而树立学校的品牌。认真做好招聘会相关的组织工作和资料汇总保存工作。

  (六)逐步实行电脑联网管理,建立校内外人才交流信息库。及时沟通和反馈毕业生与社会人才招聘信息的相关资料,实施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促进推荐就业工作快速有序地进行。

  (七)注意收集学生就业后有突出表现的事例,收集用工单位培养学生的先进典型并编制成学习资料、图片、录像、照片等,广泛宣传报道,激励学生为校争光,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望。

  (八)加强与各级劳动部门、职介机构的联系,扩大劳动用工的信息来源;了解社会用工需求的动向及时向领导反映,以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加强与本校校招生办、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各类各期毕(结)业生情况,汇总整理后编发为就业信息,及早联系用工单位,争取推荐就业的主动权。

  (十)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毕(结)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以确保就业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高品质。

  (十一)及时将就业工作相关情况、信息拟写成新闻快讯等文字稿,投寄给有关宣传媒体或报刊,在树立学校品牌的同时,以达到广而告之和共同关注就业工作的目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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