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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作者:点击:

【来源:科研处】【打印文章】

摘要: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精神,广泛号召动员学校师生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投身科普事业,助力全域科普高质量发展,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决定举办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现征集参赛作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直通科普之夜”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科协

承办单位:海河传媒中心

协办单位: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

三、作品征集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反映、展示科学精神、天津科学家精神、天津科技工作者风采、天津科技创新成果及转化、天津全域科普工作实践、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重点人群等主题方向,尤其适合以电视舞台呈现的科普文艺作品。

(一)歌舞类作品

独唱、合唱、联唱和各类舞蹈等。

(二)语言类作品

诗歌朗诵、TED演讲、小品、单幕话剧、脱口秀等。

(三)曲艺类作品

相声、魔术、杂技、快板、鼓曲等。

(四)其他类作品

人工智能、数字+科普、虚拟现实、元宇宙等。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须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剽窃、抄袭,不得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二)技术参数

视频类作品(歌舞类、语言类、曲艺类、其它类节目等)时长5—8分钟;可采用MP4、MOV等视频标准格式;分辨率不得小于1080x1920(手机拍摄建议横屏/拍摄高清)。

(三)作品报送

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将《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和参赛视频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tyky2015@126.com。文件请以“联系人姓名+科学传播作品节目名+手机号”命名。

五、评分规则

从作品内容、表演效果、整体形象等三方面评分。

(一)作品内容: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二)表演效果:观赏性强,互动性强,舞台感染力强。

(三)整体形象: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六、赛事安排

本次赛事分作品征集评选、“直通科普之夜”电视展播和舞台提升两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评选

1.征集报名:2023年4月-5月,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挖掘创作元素,广泛动员学校师生开展创作,于5月26日前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上报赛事承办单位。

2.专家评选:大赛设评审专家库,专家对提交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科技科普属性做出评价,形成《优秀作品提升名单》。

(二)电视展播和舞台提升

1.电视展播:导演团队将对经专家评选推荐的15个优秀作品进行电视化艺术提升,拍摄制作优秀科普作品视频,6月到7月在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T6进行公开展播,并推荐给中国科协科普部。

2.舞台提升:邀请专业艺术院团专家、电视导演团队对最终入围的12个作品进行舞台化艺术提升,入围2023年度天津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天津科普之夜”节目单,9月第三周登陆天津梅地亚大剧院的专业舞台,在全国电视观众面前亮相。

七、奖项设置和媒体宣传

(一)奖项设置

线上入围的15个优秀作品将获得“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优秀作品”称号并颁发证书。专项奖设置“最佳创意奖”和“最佳表演奖”各1项。

(二)媒体宣传

优秀作品将通过海河传媒中心教育频道、科普天津云、智慧科协、天津科普网、科普惠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八、其他说明

各单位在组织、参与首届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活动过程中,请加强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节目安全。选手参加赛事的交通、食宿、服装、道具等费用自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3年4月14日

 

附件.zip